2020年度南宁市国有企业工资分配信息披露表
2021-09-26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自治区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规定,现将本公司2020年度工资分配信息披露如下: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周期 |
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企业主管部门清算确定的应付工资总额(万元) |
当年度实发工资总额(万元) |
职工年平均工资(万元/年) |
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幅度(%) |
说明 |
2020年度 |
22625.59 |
22095.98 |
5.46 |
1.74 |
说明:1、“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周期”栏填写规范为:实行年度管理的,填写当年度(2020年度);实行周期管理的,填写周期起、止年度(如2019年-2021年)。
2、“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周期内所有年份的平均工资。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与上一个完整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周期平均值做比较。
注: 2020年度人均工资中增加了壮宁工贸园非在岗员工人数、薪酬及五菱桂花公司员工人数、薪酬,五菱桂花公司属非正常生产经营型企业,且在2020年度12月已完成职工安置分流,所以应在人均工资中剔除壮宁工贸园非在岗员工人数、薪酬及五菱桂花公司员工人数及薪酬后进行同口径测算,剔除后人均工资为5.87万元,较上年增幅为9.52% 。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18日
